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,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烟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《对于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学校安全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党委积极传达会议精神,部署安排具体工作,并于11月10日,由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于波亲自带队,对各学生公寓进行了全面检查,学院工会主席孙乃祝、保卫处处长慕秀成、学生处副处长王延强、各系相关负责人和保卫处全体人员参加。
本次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各系在学生公寓是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、是否公示防欺凌负责人信息、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、劣质插排、违规用电情况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、是否存在管制刀具或违禁品、值班老师和宿管员是否值班到位,记录是否完善。通过细致排查,各学生公寓整体情况良好,对于可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,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。
检查结束后,于波副书记强调,各系部、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面提升安全意识,强化责任意识,克服麻痹思想,特别是要加强防欺凌、防诈骗宣传教育,避免发生此类事件。同时,要强化防欺凌、防诈骗救助机制,及时处置,持续加强心理疏导,避免发生次生事故。各系要抓好宿舍舍长队伍,了解学生动态,在学生安全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。
学院下步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力度,通过开展督查工作,全面提高学院安全防范整体水平,严查各种安全隐患,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,建立校园安全防护屏障。
(来源:保卫处 撰稿:孙浩 审核:王振旭)